電池過放電的根本判別
一、暫時把過放電的電池分三檔(12V系列):
榜首檔 11V至11.4V為細微過放
第二檔 6V至11V過放
第三檔 6V以下為深度過放
二、判別電池是否過放電
用放電儀或萬用表直流電壓檔測單只電池的電壓(注:用放電儀測電池電壓時假如測得0電壓時,那么有必要互換一下正負極表筆再測,由于有些放電儀測不出負電壓)
1、假如整組電池過放電且各只電池電壓都比較接近,那么拿相適應的充電器進行充電,充放電2次到5次根本可恢復原樣。
2、假如整組電池中只有一只過放電,那么用單只充電器充電(注:充電器指示燈赤色表明充電,綠色表明充溢),假如充電器指示燈綠色,掃除是過放電形成的,假如指示燈赤色可暫定為過放電。接連2次以上充放電后,看放電時刻及電壓是否有上升,
有的話持續(xù)充放電直到合格停止。